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我校拟推荐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吴小华同志为“2021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6日-3月22日。
若对上述候选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国际处反映(江南校区南院行政楼101室,电话3288082),逾期不予受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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