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国际处《关于推荐2017/18年度保加利亚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省将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保加利亚留学。为了做好我校该项目的遴选及申报工作,现有关具体事宜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校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优秀学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本科生:留学期限为48-60个月(含一年保语预科学习);
2.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含一年保语预科学习)。
三、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保加利亚语、俄语、区域问题研究、数学、艺术、经济、计算机、信息、工程等专业。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科生: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2.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语言要求:
攻读学位申请人须掌握保语,无保语基础的申请人须进行为期一年的保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保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后,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保方语言考试,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五、选拔及申请:
(一)选拔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被推荐学生名单应经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二级学院组织被推荐的学生于3月6日-3月13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指导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各二级学院须于3月13日前将推荐公函、推荐学生名单及外方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申请材料
1.国内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成绩单复印件(申报本科生项目的学生须提交高中及本科阶段成绩单;申报硕士研究生项目的学生须提供本科及以上成绩单);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外语专业学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将材料2-5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2.《赴保加利亚留学人员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一式六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请用中、外文两种文字填写,“进修计划”一项必须认真填写,也可另附A4纸打印);
(2)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Europass 格式并签字)
(3)经公证的中英文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须办理学历学位双认证;
(4) 经公证的中英文在读证明复印件;
(5)经公证的中英文在校成绩单复印件(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须办理双认证);
(6)《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及艾滋病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到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原件请在出境时随身携带;
(7)护照首页复印件(文字及图像均须清晰)。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封面为铜版纸,左侧胶订),封面须注明:个人联系方式(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申请留学院校、申请留学身份及中英文材料清单。
3.校内申请材料(一份):
请被推荐学生前往国际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学生用表) 》,于3月13日前与国内申报材料及外联材料一同递交至国际处。
六、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保加利亚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住宿费,按照保方政府规定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200美元/月、研究生250美元/月)。
七、录取与派出:
国际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后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将推荐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审核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向保方提交,最终录取结果以保方通知为准(一般为7-8月)。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2017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保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88082
地址:江南校区南院行政楼101室
E-mail: gjc@aku.edu.cn QQ咨询:22378897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