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亚洲理工学院(AIT)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优秀学生赴AIT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请各有关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通知并遴选候选人员。
一、资助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8个月(教师在取得所在学院、人事处同意后申报)。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须符合《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须符合《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于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外方邀请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于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绩点达到2.75以上,申请时可暂不提交外方邀请信。AIT申请网址:http://www.ait.ac.th/admissions/forms.html。
4.英语水平达到雅思6分,托福76分或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四级(CET-4)560分;未达到上述成绩的须于入学后参加外方语言课程,费用自理。
四、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
各二级单位确定拟推荐人选后组织申请人于6月1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月1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与《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申请人应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1)AIT英文申请表;
(2)个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3)学位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士学位证书
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学士及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并在7月获得正式学位证书后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4)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本科阶段成绩单
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
(5)有效期(两年)内TOFEL、IELTS或CET-4成绩单复印件;
(6)AIT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暂未取得的,可不附);
(7)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科研计划。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式三份纸质申请材料,并附所交材料清单一份, 申请材料请以A4复印纸单面打印或复印,并左侧装订。
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09153288082
安康学院教师留学群:37845955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