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出境

当前位置: 首页 > 出国出境 > 项目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2016年度以色列有关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18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6年度以色列有关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将选派学生、学者赴以色列留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见附件1)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暑期进修生:留学期限为1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2.选派专业:详见项目简章
    3.资助内容:以方为暑期进修生提供全额学费及住宿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半额至全额学费及每年至少12000谢克尔的住宿费,学费不足部分由学生自理;国家留学基金为暑期进修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二)与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见附件2)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选派专业:不限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希伯来大学免除学费和研究材料费,并提供每月至少600美元的补贴。
   (三)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见附件3)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选派专业:不限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以色列理工学院免除学费及板凳费,并为博士研究生提供每月600美元补贴,为博士后、访问学者提供每月700美元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及《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还应符合《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博士后及访问学者还应符合《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展开选拔推荐工作,组织或协助被推荐人员按外方规定和要求及时对外联系,获取外方入学通知或邀请信。
   (二)网上申报:
    请有意参加此次以色列有关奖学金项目的师生按照附件项目简章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网上申报并按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报材料。
    1.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暑期进修生项目将分为两批选拔。请已获得以方录取通知的申请人根据申请课程的开学时间于2016年5月14日-19日或2016年5月20日-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项目、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及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20日-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3.其余奖学金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见项目简章。
    四、派出管理
    1.派出时间根据外方录取通知确定,暑期进修生一般为当年7-8月,其它类别留学人员一般为当年9-10月。
    2.除暑期进修生外,被录取人员应与学校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相关派出协议书,并主动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派出前的若干手续。
    3.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所签订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09153288082
    安康学院教师留学群:37845955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