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7/18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7]6070号)、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处《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7/18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校该项目本年度遴选及申报工作,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校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优秀学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3.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语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受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教育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三、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本硕连读):医学、艺术专业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科生和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2.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匈方要求的申请条件。
(二)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具体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录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录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按照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yangye@csc.edu.cn)。
仅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匈牙利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课程设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录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经接收院校同意,申请音乐类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取得相应学位后可再接收一年的音乐专业培训,留学人员须在申报材料Motivation Letter中明确申请该音乐专业培训意愿。
自第二学期起,学生每学期须至少获得15个学分,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和住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再获得匈方资助。
申请人无需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网上申报
请相关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学生于2月25日-3月1日期间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apply.csc.edu.cn)和匈方网站(
http://stipendiumhungaricm.hu/)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报时需注意:“申请项目名称”应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二)申报材料
请相关学院组织已完成网上申报的学生于3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个人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文件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报送的材料如下: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2.《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须登录匈方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3. 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Europass Format,可于匈方网报系统下载);
4. Motivation Letter(不少于1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12号);
5. 在读证明;
6. 经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 经公证的中英/匈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申请承诺书(可登录匈方网站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下载模板)
11.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学生用表(国际处网站下载专区可下载)。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3-10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材料7和9的申请人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dkzhang@csc.edu.cn;
yangye@csc.edu.cn 六、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3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200美元/月、硕士研究生无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七、遴选工作要求: 1. 遴选工作应遵循“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 认真做好项目宣传,确保有关项目信息准确传达到位。
3. 各二级学院须认真做好遴选及上报工作,组织被推荐人于2月25起至3月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和匈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并于3月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八、录取与派出:
国际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后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将推荐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审核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将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匈方,并根据匈方奖学金落实通知,确定录取名单,发放录取材料。被录取人员须按项目要求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留学资格,以免影响今后申报。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88082
地址:江南校区南院行政楼101室
E-mail:
gjc@aku.edu.cn QQ咨询:22378897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