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6-2017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6]6022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要求,2016年我省将推荐部分优秀学生作为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候选人。我校外语系已有2名学生于2015年通过项目选拔被匈方大学录取,并已前往匈牙利攻读硕士学位。现就本次项目报名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校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优秀学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语授课)
硕士研究生(本硕连读):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受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教育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三、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本硕连读):医学、艺术专业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科生和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匈方要求的申请条件。
(二)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具体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请登录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相关要求)。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登录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具体标准),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55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需在巴拉什学院(Balassi Institute)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匈语授课课程。
申请学习一年匈语预科的本科生/本硕连读生,登录匈方网上报名系统后,在其申报平台第一页底部空白框内填写以下内容:I want to study the one-year preparatory Hungarian language course at Balassi Institute,留学院校及专业请填写预科学习结束后拟留学院校及专业,同时在“授课语言(Language of instruction)”栏内选择“Hungarian/Dutch”。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课程设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录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无需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五、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请相关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学生于2月29日-3月7日期间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apply.csc.edu.cn)和匈方网站(http://stipendiumhungaricm.hu/)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组织已完成网上申报的学生于3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报送的纸质材料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2、《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须登录匈方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3、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Europass Format,可于匈方网报系统下载);
4、Motivation Letter(不少于1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12号);
5、在读证明;
6、本科及以上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经公证的中英/匈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学生用表;国际处网站下载专区可下载)。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3-9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材料7和9的申请人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kzhang@csc.edu.cn;yangye@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申报项目名称: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受理机构名称:直接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3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200美元/月、硕士研究生无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匈方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
具体接收院校由匈方负责落实。匈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匈方通知发放录取材料。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88082
地址:江南校区南院行政楼101室 E-mail: gjc@aku.edu.cn QQ咨询:22378897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