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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05   浏览: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系及有关部门根据《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2013年选派计划)(查询网址:
http://www.csc.edu.cn)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3〕1号),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宣传和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批次由两批调整为一批,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4月5日。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需进行校内评审,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校内评审意见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邀请函。推选部门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并在部门推荐意见里予以说明,对其出国研修工作要提出明确要求。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
     三、201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范围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 选派类别增加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 月1日至3月20日。
    四、陕西省教育厅受理的申报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单位的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院校以外单位的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西南北欧地区)和西部项目。
     五、各项目选派办法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内容为准,网址:
http://www.csc.edu.cn/。请申报人员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要求认真准备、审核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我校将组织校内评审,对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以上报。
    六、申报人需要报送的材料:部门推荐函(部门负责人签名及部门公章)、申请出国留学人员信息表(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称、留学项目、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现有外语水平等内容)及相关申请材料。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规定执行。请申报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项要求精心准备各项材料,按时交由院系并统一报送国际处,同时申报人应自行留存一份材料以备后用。
    七、校内受理及评审时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相关材料请于2013年3 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相关材料请于2013年3月30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jc@aku.edu.cn 

选派优秀教师出国研修是贯彻实施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我校鼓励符合选拔条件的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在推选出国留学人员时,将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师资培养规划目标,立足于选派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人才;同时综合考虑申报人的科研能力、科研水平、教学效果、学历、专业及年龄等因素进行重点推荐。请各院系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本部门教师报名与派出工作,并及时报送各项申报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