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服务地方合作项目有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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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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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
为了进一步推进地方化发展战略工程,做好教学评估中关于服务地方、合作发展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学校决定对已经签订和完成的服务地方合作项目、本单位今后能够提供服务地方的合作项目进行统计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统计信息无遗漏、无差错。
1. 时间要求:4月10日—5月10日
2. 上报内容:
(1) 科研项目:凡是有关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文化繁荣、决策
与规划、政府管理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均可填报。
(2) 技术推广与服务。
(3) 决策咨询。
(4) 人才培养与培训(包括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5) 实验室资源共享。
(6) 文化领域的合作与服务。
(7) 资金捐助。
(8) 其它服务项目。
3. 填报分类:
(1) 已经签订或完成的项目:指2006年1月---2011年12月签订或者完成的项目(见附件1)
(2) 今后能够提供的项目或服务方向(见附件2)
(3) 专家库名单: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见附件3).
4. 填报要求:
(1) 除专家库名单以外,有些项目不能用统一表格填报的,可以用文字材料上报或自制表格上报;
(2) 凡是有合作协议的,要把协议复印件一同上报;
(3) 所有材料的纸质版,经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合作与发展处,电子版发至:fzc@aku.edu.cn
(4)联系人:胡卫卫 电话:3261910 15309158188
合作与发展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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